環團籲物管公司闢地 讓居民暫存舊電器待回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0/23 23:28

最後更新: 2018/10/24 17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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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促進會指,政府宣傳條例時用字艱深,使大眾理解條規有困難,至今坊間仍對條例理解有落差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俗稱「四電一腦」的廢電器生產者責任制自今年8月1日起實行,至今近3個月,有環團認為,政府宣傳條例用字艱深,使大眾理解條規有困難;至今坊間仍對條例理解有落差,如「T+3」是指電器商入單當日,非市民購買當日,籲市民要認識及行使自己的權益。

「四電一腦」自宣傳期以來,一直被指條例艱深、用字難以入屋。環保促進會高級項目經理蔡鎮鵬指,如「除舊」、「T+3」、「WEEE」,甚至「4電1腦」是包括甚麼電器,大眾也可能未清楚,「影響到全港市民,是否應該用淺白點的用字、,更能接觸到市民?」蔡鎮鵬指,多次帶市民到位於屯門環保園的WEEE廠(即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回收設施「WEEE·PARK」)參觀,得知坊間原來對條例尚有誤解,例如「T+3」(T 指 Transaction 交易)日內上門回收,市民以為是購買當日計起,但其實是指電器商入單當日計起。

環保促進會行政總幹事何惠萍又倡市民可與物業物管公司溝通,在屋苑闢一空地讓居民放置舊電器,然後讓WEEE·PARK營運商「歐綠保」一次過取走,方便住客之餘亦方便運走處理。她又提醒,即使沒有購買新電器,亦可致電歐綠保熱線,要求他們派員上門回收舊電器。